和平之鸽霁夜

论焚书坑儒的合理性

*自己的想法,不一定对


*不是同人是历史认真的分析哦


*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,欢迎指正


*那么,来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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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凡上过历史课的同学们都知道,在说到千古一帝秦始皇时,课本上会在肯定完他一统六国的功绩后,狠狠的批判他焚书坑儒。我记得在初中的时候只要看到“焚书坑儒”,直接就写上了“钳制了思想,摧残了文化”,而且一般都会拿到满分。但这件事情,真的存在吗?


首先我要澄明一下我的观点,我对“焚书”这一事件的存在是没有怀疑的,我怀疑的是“坑儒”。看过《史记》的同学们一般会出来说:“秦始皇才没有坑儒!他坑的是方术之士!”确实我曾经也是这样想的,但我如今质疑的是坑杀某一群体——不管是方士还是儒生——这一事件存在的合理性。


我们先把焚书坑儒相关的部分史料看一下:


      “始皇置酒咸阳宫,博士七十人前为寿。仆射周青臣进颂……始皇悦。博士齐人淳于越进……始皇下其议。丞相李斯曰:’……私学而相与非法教,人闻令下,则各以其学议之,入则心非,出则巷议,夸主以为名,异取以为高,率群下以造谤。如此弗禁,则主势降乎上,党与成乎下。禁之便。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。非博士官所职,天下敢有藏诗、书、百家语者,悉诣守、尉杂烧之。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。以古非今者族。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。令下三十日不烧,黥为城旦。所不去者,医药卜筮种树之书。若欲有学法令,以吏为师。‘制曰:’可。‘”


       “始皇下其议丞相。丞相谬其说,绌其辞,乃上书曰:‘古者天下散乱,莫能相一,是以诸侯并作,语皆道古以害今,饰虚言以乱实,人善其所私学,以非上所建立。今陛下并有天下,别白黑而定一尊;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,闻令下,即各以其私学议之,入则心非,出则巷议,非主以为名,异趣以为高,率群下以造谤。如此不禁,则主势降乎上,党与成乎下。禁之便。臣请诸有文学《诗》、《书》百家语者,蠲除去之。令到满三十日弗去,黥为城旦。所不去者,医药卜筮种树之书。若有欲学者,以吏为师。’始皇可其议,收去《诗》、《书》百家之语以愚百姓,使天下无以古非今。”


以上两段是焚书的具体原因,我们可以看出,焚书这件事并不是秦始皇拍脑门决定的,而是经过正规的法律程序决定的,那坑儒是怎么样的呢?请继续往下看。


       “侯生卢生相与谋曰:‘始皇为人,天性刚戾自用,起诸侯,并天下,意得欲从,以为自古莫及己。专任狱吏,狱吏得亲幸。博士虽七十人,特备员弗用。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,倚辨於上。上乐以刑杀为威,天下畏罪持禄,莫敢尽忠。上不闻过而日骄,下慑伏谩欺以取容。秦法,不得兼方不验,辄死。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,皆良士,畏忌讳谀,不敢端言其过。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於上,上至以衡石量书,日夜有呈,不中呈不得休息。贪於权势至如此,未可为求仙药。’於是乃亡去。始皇闻亡,乃大怒曰:‘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。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,欲以兴太平,方士欲练以求奇药。今闻韩众去不报,徐巿等费以巨万计,终不得药,徒奸利相告日闻。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,今乃诽谤我,以重吾不德也。诸生在咸阳者,吾使人廉问,或为妖言以乱黔首。’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,诸生传相告引,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,皆阬之咸阳,使天下知之,以惩後。益发谪徙边。始皇长子扶苏谏曰:‘天下初定,远方黔首未集,诸生皆诵法孔子,今上皆重法绳之,臣恐天下不安。唯上察之。’始皇怒,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。”


始皇帝交完智商税(?后,侯生和卢生觉得钱已经骗到手了,再不逃两人的把戏就要被识破了,但是直接逃走会败坏二人的名誉,于是二人就开始诋毁贬低秦始皇,所以阿政就生气了啊,想着“我给你们钱你们不仅不帮我办事竟然还骂我?!”,就开始抓人坑人了。乍一看是不是很合逻辑?但是细细一深究就很奇怪了。


首先,称谓问题。


我们再看阿政说的那段话,里面对那群人的称谓发生了以下几种转变:先是“文学方术士”,再是“方士”,再是“诸生”,最后由扶苏定性:“诸生皆诵法孔子”,于是,坑术士就变成了坑儒。


从“方士”变成“诸生”,这就已经开始具有一定迷惑性了。我们知道,诸生指的是儒生,也指正在读书的学生。但方术之士是属于阴阳五行家的,用诸生来称呼他们,显然不对。但我毕竟不是他们那个时期的人,说不定那是只要是念过书的都成为诸生呢?


所以这时扶苏的那句谏言就很值得玩味了。如果父亲要坑杀那么多人,谏言说“远方黔首未集”“臣恐天下不安”这些都是没有问题的,但问题就出在那句“诸生皆诵法孔子”上。


大秦奉行的是法家思想,为什么谏言要强调罪犯“诵法孔子”?这就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阿政坑的是儒生。但要如何证明阿政没坑过人呢?结合一下西汉前期的一些文章,无论是贾谊的《过秦论》还是刘向的《战国策》,都未曾提到“坑儒”或者“坑方士”这件事儿,那为什么太史公会记载呢?


我们知道,司马迁是个很可爱的人,他在修史上可以说非常的严谨了。但他也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人,但凡他想不明的,觉着有趣的,迷惑的,他通通都会写上。加上他还实地考证,这样不免就会把他觉得很有趣的一些流传的轶事写进去。


举个例子,和阿政另一个相关的瓜——秦始皇的生父到底是谁——就很可以证明了。嬴政的生父是子楚,这没什么好怀疑的。同样的,这段会不会是司马迁在考证时听到的趣事呢?我觉得不是。


首先,我之前说过司马迁的治史态度,所以他不会把道听途说的趣事写到《秦始皇本纪》里面去,就像他不会在《秦始皇本纪》里写阿政是吕不韦的孩子一样的道理。


其次,缺乏受众基础。同样还是拿阿政生父来举例。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就特别爱吃瓜,这是几千年来不曾更改过的传统(?)所以假如有人神秘兮兮的和你说:“诶,赌王的继承人不是赌王他亲儿子。”你哪怕会说:“嗨,怎么可能”你也会很开心的吃瓜。


同样的,阿政作为一统六国的帝王,老百姓们见又见不到,六国贵族打又打不过,人们对他好奇又好奇得要命,怎么说呢?


给个比喻,就像现在某些明星出了些什么负面的事,大部分粉丝会很焦虑的跑到他的微博下评论“这是真的吗?我不相信!”


其实说出这句话就代表这他们已经信了七八分了,还有一些粉丝不问真假张口就骂:“粉转黑了粉转黑了!”


等到真相公布,才知道某位明星是无辜的,有些人会去道歉,但依旧会有些键盘侠会依旧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的心,反正我骂他他又没有掉肉,而且我还爽,那为什么不搞些东西娱乐自己恶心你呢?


阿政同样也是这种情况,于是人们就按着春申君献李园妹这个故事为架构,替换个名字,最后吕不韦献赵姬这一故事就横空出世,引得几千年来都有对秦始皇的身份指指点点的人。


咳咳,回到正题上。那为什么坑儒这一事就不行了呢?我们老百姓有一点很可贵,就是要看到证据(哪怕是模棱两可的),空口无凭嘛。如果阿政没有坑过,那么百姓们就不会去传,况且被坑的又不是我们农民小老百姓,为什么要传?


因此我怀疑,这一段并不是太史公写的,而是后人加上去的。司马迁创作的《史记》比较广泛地传播流行,大约是在东汉中期以后,所以我们看到的史记,其实是已经经过增删的。加上东汉时一个对秦始皇挺不友好的一个朝代,班固曾经称秦始皇为“吕政”,还有“焚书坑儒”作为一个固定名词也是在这一时期出现的,所以我就猜……


综上就是我对焚书坑儒这一事件合理性的猜想。焚书是真焚了,但是否真的有坑儒,这不好说。


PS.说起来教材上把“焚书坑儒”两个词并列是不对的,就算真的发生了“坑儒”一事,这两件事也不能放在一起,因为这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,误以为这两件事是同一年发生的,其实不是。


焚书是在始皇帝三十四年(公元前213年)发生的,而坑儒是在始皇帝三十五年(公元前212年)发生的,以故我真觉得历史教材得改改,略知史事也不该略成这样,对吧。但是我们该考还是得考,毕竟要毕业嘛,所以该答“钳制了思想,摧残了文化”还是得答: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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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这篇算是李开元教授的《秦谜:重新发现秦始皇》的读后感,当时看到里面这一观点时,我简直他乡遇故知!!!于是就写了这篇,在此推荐一下这本书,挺有趣的,是基于史料展开的推理






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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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霁夜,称呼随意,不用叫我太太啦,可以喊我霁夜/阿霁
看看我吧,收获一只安静的咕咕不亏哈哈哈哈(被暴揍)
咸鱼一条,欢迎勾搭,不定时更新。